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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工伤纠纷律师 深圳工伤纠纷律师//深圳工伤纠纷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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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司: 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刘志鑫律师 
发布时间:2015年12月0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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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志鑫 先生 (经理)
联系时,请说是在企业录看到的,谢谢!
电  话: 0755-618216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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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 址: 中国广东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观东路83号荣群大厦8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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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主页: http://liuzhixin34.87966.com(加入收藏)
公 司: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刘志鑫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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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说明

    深圳发生工伤如何处理?深圳刘志鑫律师为您收集了工伤认定的详细信息。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,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,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。
※联系方式※
办公地址: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龙观东路荣群大厦8层(龙华法庭斜对面,广州银行楼上)
附近公交站: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、城市明珠
附近地铁站:龙华中心站、清湖
办公电话:15007559870
咨询QQ群:中华公益法律咨询群(群号:219021805)

个人微信号:深圳刘志鑫律师(法律云服务引领者) 微信号:liuzx999999
微信公众平台:深圳刘志鑫律师 微信号:liu15007559870


认定条件
工伤认定条件:
1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
2、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
3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4、患职业病的;
5、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6、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
7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
下列情形之一,视同工伤:
1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;
2、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;
3、职工原在军队服役,因战、因公负伤致残,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,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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